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报批资料
(一)转让申请书;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的合法产权证明;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缴纳出让金凭证; (五)双方法人资格证明或身份证; (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红线图、规划审批单; (七)双方转让协议书; (八)委托代办的,需提交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