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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信息



永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07年第13号]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开挂牌(拍卖)处置下列国有资产,现将挂牌(拍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简介
  单位:万元、平方米


序号

标的

位 置

土地
面积

用途

土地
类型

规划设计要求

使用
年限

起始价

预付款
及保证金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容积率

1

永州火车新站珍珠商贸中心市场用地

冷区金竹路以北

26145.2
(39.2176亩)

城镇混合住宅

出让

65.5%

15%

4.6

50年

1217.23

1217.23
(含履约保证金200万元)

2

冷水滩区法院
机关大院用地

冷区梅湾路11号

2189.48
(3.2842亩)

城镇混合住宅

出让

≤40%

≥25%

≤2.5

50年

640
(含建筑物价款)

640
(含履约保证金120万元)

3

冷区河东
法庭用地

冷区双洲路南侧

304.4
(0.4566亩)

城镇单一住宅

出让

退界要求:东侧1.5米,西侧3.5米,北侧3米,建筑限高3层

70年

25
(含建筑物价款)

25
(含履约保证金5万元)

  备注:具体事宜见挂牌文件。
二、土地出让人、挂牌人
  土地出让人:永州市国土资源局;挂牌人:永州市地产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冷水滩区湘永路89号。
三、挂牌时间和地点
  1、出让方式:挂牌。
  2、公告时间:2007年8月9日至2007年8月28日。
  3、挂牌时间:2007年8月29日至9月12日(星期三)上午9时58分止。
  4、报价时间:挂牌期间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报名截止日、节假日除外)。
  5、报价地点:永州市地产交易中心;现场竞价地点:永州市国土资源交易市场。
  6、确定竞得人方式:有效报价中,报价最高者为买受人(低于底价者除外)。
四、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价。可以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五、申请与登记
  1、有意竞买者应于9月11日下午6时前(挂牌截止日前一天)携预付款、竞买保证金缴付凭证和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竞买者为个人的只须提供身份证;竞买人属联合竞买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到市地产交易中心提出申请。
  2、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取得竞买资格,报名同时报价。
  即日起至挂牌截止日前,挂牌标的均在财产所在地公开展示。
地  址:冷区河东湘永路89号,联系电话:(0746)8333837。

                       永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OO七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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