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开挂牌(拍卖)处置下列土地资产,现将挂牌(拍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简介
单位:万元、平方米
标的 |
位置 |
土地
面积 |
建筑面积 |
用途 |
土地
类型 |
规划设计要求 |
使用
年限 |
起始价 |
预付款
及保证金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容积率 |
建筑
限高 |
永州市旅游工艺品厂用地 |
零陵区
南津南路 |
17305.74 |
2606.875 |
住宅 |
出让 |
≤30% |
≥30% |
≤1.8 |
20米 |
70年 |
599 |
599
(含履约保证金100万元) |
备注:具体事宜见挂牌文件。
二、土地出让人、挂牌人
土地出让人:永州市国土资源局;地上建筑物转让人:永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人:永州市地产交易中心。
三、挂牌时间和地点
1、公告时间:2007年9月15日至2007年10月14日。
2、挂牌时间:2007年10月15日至10月27日上午9时58分。若挂牌(拍卖)不成功,则挂牌(拍卖)时间顺延,自第一个报名开始至第十一个工作日上午9时58分止。
3、报价时间:挂牌期间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报名截止日、节假日除外)。
4、报价地点:永州市地产交易中心;现场竞价地点:永州市国土资源交易市场。
5、确定竞得人方式:有效报价中,报价最高者为买受人(低于底价者除外)。
四、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价。可以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五、申请与登记
1、有意竞买者应于2007年10月26日6时前,若10月27日挂牌(拍卖)不成功,顺延至挂牌截止前一天下午6时前携预付款、竞买保证金缴付凭证和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竞买者为个人的只须提供身份证;竞买人属联合竞买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到市地产交易中心提出申请。
2、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取得竞买资格,报名同时报价。
即日起至挂牌截止日前,挂牌标的均在财产所在地公开展示。
地 址:冷区河东湘永路89号,联系电话:(0746)8333837,13037461849。
永州市国土资源局
永州市产权交易中心
二OO七年九月十五日
另:2007年9月1日刊登的永州市旅游工艺品厂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作废。2007年8月18日刊登的挂牌出让“市汽摩贸易总公司用地”标的撤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