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交易信息
当前位置:收费项目—专项收费项目表
 国土资源系统行政收费项目表
 国土资源系统专项收费项目表
 国土资源系统农民建房土地收费项目表
 国土资源系统中介服务收费及代征税收项目表
中介服务收费
收费项目
收 费 标 准
收费依据
备注
土地评估费 1、宗地地价评估按土地价格总额(万元)收取:100以下(含100)4‰;101-200部分3‰;201-1000部分2‰;1001-2000部分1.5‰;2001-5000部分0.8‰;5001-1000部分0.4‰;10000部分以上0.1‰。土地抵押、登记发证不足300元 按300元收取 。2、基准地价评估按评估的城镇面积(平方公里)收取(万元):5以下(含5)收4-8;5-20(含20)收8-12;20-50(含50)收12-20 ;50以上 收20-40 湘价房字(1995)第12号




契税 按土地出让、转让成交价的4%核定,交换的按差额的4%核定,赠与的按评估价的4%核定 《契税暂行条例》




土地评估费 1、宗地地价评估按土地价格总额(万元)收取:100以下(含100)4‰;101-200部分3‰;201-1000部分2‰;1001-2000部分1.5‰;2001-5000部分0.8‰;5001-1000部分0.4‰;10000部分以上0.1‰。土地抵押、登记发证不足300元 按300元收取 。2、基准地价评估按评估的城镇面积(平方公里)收取(万元):5以下(含5)收4-8;5-20(含20)收8-12;20-50(含50)收12-20 ;50以上 收20-40 湘价房字(1995)第12号




契税 按土地出让、转让成交价的4%核定,交换的按差额的4%核定,赠与的按评估价的4%核定 《契税暂行条例》




土地增值税 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以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部分分段计税:50%以下,税率为30%;50%-100%,税率为40%;100%-200%,税率为50%;200%以上,税率为60%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委托代征
耕地占用税 水田、鱼塘、菜地:8元/m2,旱土:7元/m2;专业菜地、精养鱼塘10元/m2、经济林地6元/m2 《湖南省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 委托代征
客户服务|诚聘英才|广告服务|免责条款|联系我们
永州市国土资源局主办 永州市地产交易所承办 版权所有(2003.08)
永州市羽佳资讯开发有限公司制作维护 Email:hnzfy@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