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介服务收费 |
| 收费项目 |
收 费 标 准 |
收费依据 |
备注 |
| 土地评估费 |
1、宗地地价评估按土地价格总额(万元)收取:100以下(含100)4‰;101-200部分3‰;201-1000部分2‰;1001-2000部分1.5‰;2001-5000部分0.8‰;5001-1000部分0.4‰;10000部分以上0.1‰。土地抵押、登记发证不足300元
按300元收取 。2、基准地价评估按评估的城镇面积(平方公里)收取(万元):5以下(含5)收4-8;5-20(含20)收8-12;20-50(含50)收12-20
;50以上 收20-40 |
湘价房字(1995)第12号 |
评
估
机
构
收
取 |
| 契税 |
按土地出让、转让成交价的4%核定,交换的按差额的4%核定,赠与的按评估价的4%核定 |
《契税暂行条例》 |
评
估
机
构
收
取 |
| 土地评估费 |
1、宗地地价评估按土地价格总额(万元)收取:100以下(含100)4‰;101-200部分3‰;201-1000部分2‰;1001-2000部分1.5‰;2001-5000部分0.8‰;5001-1000部分0.4‰;10000部分以上0.1‰。土地抵押、登记发证不足300元
按300元收取 。2、基准地价评估按评估的城镇面积(平方公里)收取(万元):5以下(含5)收4-8;5-20(含20)收8-12;20-50(含50)收12-20
;50以上 收20-40 |
湘价房字(1995)第12号 |
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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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 |
| 契税 |
按土地出让、转让成交价的4%核定,交换的按差额的4%核定,赠与的按评估价的4%核定 |
《契税暂行条例》 |
评
估
机
构
收
取 |
| 土地增值税 |
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以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部分分段计税:50%以下,税率为30%;50%-100%,税率为40%;100%-200%,税率为50%;200%以上,税率为6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
委托代征 |
| 耕地占用税 |
水田、鱼塘、菜地:8元/m2,旱土:7元/m2;专业菜地、精养鱼塘10元/m2、经济林地6元/m2 |
《湖南省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 |
委托代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