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我局对以下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集体会审,拟予审批许可。现予公示,时间为9月15日—17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投诉举报电话: 8327690)。
一、关于刘映云、盛雪林土地置换问题
会议决定,按2007年9月12日永州通达评估有限公司作出的评估价492元/㎡出让富园商贸小区2期工程Sd栋31号半个门面土地20㎡给刘映云、盛雪林,收缴土地出让金共计9840元和契税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二、关于吴家庙不稳定斜坡地质勘测的请示
会议决定,承包经费按25000元包干,由省煤探三队实施勘查和测绘工作。
三、关于阮征土地继承登记发证的问题
会议决定,同意阮征交纳工本费20元后,为其办理11.16土地继承登记发证手续。地籍科落实。
四、关于秦坤土地继承登记发证的问题
会议决定,同意秦坤交纳工本费20元后,为其办理13.75㎡划拨土地继承登记发证手续。地籍科落实。
五、关于饶锦丽土地变更登记的问题
会议决定,同意该户缴纳工本费20元后,为其办理19.68㎡土地变更登记手续。地籍科落实。
六、关于艾亚民土地权属更名为李申兰的问题
会议决定,同意艾亚民交清工本费20元,办理土地权属更名为妻子李申兰的名字更名登记。地籍科落实。
七、关于熊玉林划拨土地转陈六生的问题
会议决定,由纪检监察室蒋学敏和地籍科吕文到实地调查情况是否属实,如与上会情况相符,则交纳土地出让金10400元、出让契税416元、转让契税1040元、交易服务费2100元、土地权属调查费26元和工本费40元等合计14022元后,为陈六生办理55.45㎡划拨土地出让、转让审批及登记手续。地产科、地籍科落实。
八、关于吕明刚划拨土地设定的问题
会议决定,同意该户交清2004年-2007年土地收益金13732元、权属调查费18元和工本费20元等合计13770元后,为吕明刚办理114.43㎡划拨土地登记发证手续。地籍科落实。
九、关于永州市中心医院登记发证的问题
会议决定,同意永州市中心医院交纳土地权属调查费13340元和工本费20元等合计13360元后,为其办理166097.15㎡土地登记发证手续。地籍科落实。
十、关于曾厚云、黄梦华、蒋玉秀三户(房改房)划拨土地转出让问题
会议决定,同意曾厚云、黄梦华、蒋玉秀三户缴纳土地出让金718元、契税7元、土地权属调查费39元和工本费60元等合计824元后,为该三户办理每户10.63㎡划拨土地转出让审批手续。地产科落实。
十一、关于周仲正(房改房)划拨土地转周平问题
会议决定,同意周仲正缴纳土地出让金290元、出让契税3元、转让契税232元、交易服务费100元、土地权属调查费26元和工本费40元等合计691元后,为其办理12.87㎡划拨土地转出让土地审批及土地转让过户手续。地产科落实。
十二、关于甘宪明(房改房)划拨土地转刘驭欧问题
会议决定,同意甘宪明补交土地出让金265元、出让契税3元、转让契税212元、交易服务费100元、土地权属调查费26元和工本费40元等合计646元后,为其办理12.64㎡划拨土地出让、转让过户审批手续。地产科落实。
十三、关于李小林(房改房)划拨土地转出让问题
会议决定,同意李小林交纳土地出让金652元、出让契税7元、权属调查费13元和工本费20元等共计692元后,为其办理24.84㎡划拨土地出让审批及发证手续。地产科落实。
十四、关于钟年宝设定登记及出让审批问题
会议决定,钟年宝对超面积10.36㎡按20元/㎡缴纳罚款207元后,再交纳土地出让金27277元、出让契税1091元、交易服务费3000元、土地权属调查费18元和工本费20元等合计31613元后,为其办理130.36㎡划拨土地出让审批及发证手续。地产科落实。
十五、关于吴翠凤划拨土地转周凤玲问题
会议决定,重新评估后再上会讨论。地产科落实。
十六、关于蒋兴划拨土地转出让问题
会议决定,同意蒋兴交纳2005年—2007年的土地收益金15368元、土地出让金107920元、出让契税4317元、交易服务费3000元土地权属调查费18元和工本费20元等共计130643元后,为其办理131.35㎡土地出让登记发证手续。地产科落实。
十七、关于吕四元划拨土地转出让问题
会议决定,重新评估后,组织业务相关科室小范围研究,不再上会。地产科落实。
十八、关于吕盛政划拨土地转出让问题
会议决定,重新评估后,组织业务相关科室小范围研究,不再上会。地产科落实。
十九、关于邹国林划拨土地转出让问题
会议决定,同意邹国林交纳土地出让金及其相关费用后,为其办理101.28㎡划拨土地出让审批及发证手续。地产科落实。
二十、关于万利集团13间门面划拨土地转市渝洲房地产公司、冷水滩及零陵区信用社问题
会议决定,清查组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是否牵涉企业改制等方面的矛盾,是否还有其他权属矛盾纠纷,暂缓办理。地产科落实。
二十一、关于唐修和划拨土地转唐翠华问题
会议决定,同意唐修和交纳土地出让金13776元、出让契税551元、转让契税1378元、交易服务费2138元、土地权属调查费26元和工本费40元等合计17909元后,为其办理52.82㎡划拨土地出让、转让过户手续。地产科落实。
二十二、关于秦翌出让土地转汤小军、朱满云问题
会议决定,因为没有出让金合同和出让金发票,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小范围研究后,不再上会审会。地产科落实。
二十三、关于伍金出让土地转刘琛问题
会议决定,同意伍金缴纳转让契税1634元、交易服务费600元、土地权属调查费39元和工本费60元等合计2333元后,为其办理14.25㎡出让土地转让过户手续。地产科落实。
二十四、关于潘昌远出让土地转潘林问题
会议决定,同意潘昌远缴纳转让契税16269元、交易服务费2000元、土地权属调查费23元和工本费20元等合计18322元后,为其办理224.8㎡出让土地转让过户手续。地产科落实。
二十五、关于周文华、周建华等3人继承周积善划拨土地并出让问题
会议决定,按现行市场评估价的40%补交土地出让金及有关税费后,办理划拨土地转出让手续。地产科落实。
二十六、关于龙显中出让土地设定抵押问题
会议决定,重新评估后再上会讨论。地产科落实。
二十七、关于原零陵塑料厂用地出让方案
会议决定,同意将位于零陵区河西潇湘路12号、面积为22746.4㎡(合34.119亩)的原零陵塑料厂用地进行挂牌出让,设定用途为城镇混合住宅,起始价为784.06万元(22.98万元/亩),设置保留底价,其他条件按地产科拟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中的规定,并上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地产科落实。
二十八、关于市民政局老年公寓新建附楼用地处置的函
会议决定,同意将位于冷水滩区翠竹路市民政局大院内面积为1391.2㎡(2.0866亩)土地进行挂牌出让,设定用途为商业,起始价为48.09万元/亩,设置保留底价,其他条件按地产科拟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中的规定,并上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地产科落实。
二十九、永州市建筑总公司正发建筑公司
会议决定,清查小组再进一步核实土地出让收缴、用地审批等情况后,组织相关科室小范围研究后,不再上会审会,直接报市土地清查领导小组研究。清查小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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