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十一日和十二日,我局对以下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集体会审,拟予审批许可。现予公示,时间为10月15日—17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投诉举报电话: 8327690)。
一、宋婉秋房改房分摊划拨土地转曹爱和
同意按该地段的住宅用地基准地价(600元/㎡)的5%补交土地出让金260元、出让契税3元、转让契税208元、交易服务费100元、土地权属调查费26元和工本费40元等合计637元后,办理其房改房分摊划拨土地转曹爱和的手续。地产科落实。
二、关于何敏等6户的房改房划拨土地转出让登记发证
同意何敏等6户缴纳土地出让金2777元、出让契税28元、土地权属调查费78元和工本费120元等合计3003元后,办理相关手续。地产科落实。
三、关于罗爱民购买四建公司土地发证问题
2002年土地清查时,该户人员不在家,清查组当时找不到该户人员, 2002年5月23日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原冷水滩市四建公司出售土地登记办证的会审意见》中没有罗爱民的名单。会议决定先由清查组进行清查后,再上会研究。地产科落实。
四、 唐共青出让土地转眭娜使用
同意转让契税564元、交易服务费100元、土地权属调查费13元和工本费20元等合计697元后,办理22.93㎡㎡出让土地转让手续。地产科落实。
五、宋顺勇、刘继新、李金云、李秋月、彭珊凤、朱海东、罗海凤出让土地转刘小龄、颜玲等20户使用
同意缴纳转让契税14665元、交易服务费2100元、土地权属调查费260元和工本费400元等合计17425元后,办理相关手续。地产科落实。
六、关于赵建民出让土地转唐良军、李松玉、冯凤秀、李新林、黄小平5户问题
同意缴纳转让契税2691元、交易服务费500元、土地权属调查费65元和工本费100元等合计3356元后,办理出让土地的转让手续。地产科落实。
七、秦满辉、秦飞兰、秦飞英、秦建平四户出让土地转王先华、刘志阳、周敏三人使用
同意缴纳转让契税4556元、交易服务费800元、土地权属调查费39元和工本费60元等合计5455元后,办理出让土地转上审批手续。地产科落实。
八、王平山出让土地转李新仁、房文玉使用
因无地籍发证档案,由国土所进行调查后再上会研究。清查组落实。
九、管先国、蒋爱军、吴立合、刘云雨土地转管潇龙、管竹君、龚文翔等33户使用
地籍科、地产科和交易中心对确定拟转让的分摊土地面积发证的问题拿出具体意见后,再上会研究。
十、 黄婧怡出让土地转陆姣云使用
因无地籍发证档案,由国土所进行调查后再上会研究。清查组落实。
十一、关于艾力房改房出让土地转罗青兰问题
同意缴纳转让契税283元、交易服务费100元、土地权属调查费13元和工本费20元等合计416元后,办理出让土地转让手续。地产科落实。
十二、永州市凤凰园金凤房地产开发公司出让土地转赵少华、杨斌使用
同意缴纳转让契税649元、交易服务费200元、土地权属调查费26元和工本费40元等合计915元后,办理转让审批手续。地产科落实。
十三、高克茂出让土地转高建华、段艳云、高飞鸿问题
同意缴纳转让契税6552元、交易服务费2000元、土地权属调查费18元和工本费20元等合计8590元后,办理转让审批手续。地产科落实。
十四、伍群出让土地转乐春才土地转让手续问题
同意缴纳转让契税836元、交易服务费100元、土地权属调查费13元和工本费20元等合计969元后,办理转让审批手续。地产科落实。
十五、关于秦翌转汤小军、主满云土地转让审批发证问题
同意按现行的市场评估价的40%补交土地出让金后,缴纳相关契税和费用后,办理土地出让和转让审批手续。地产科、财务科落实。
十六、关于伍朝平划拔土地转出让登记发证
同意缴纳土地出让金56840元、出让契税2274元、土地收益金2520元、土地权属调查费28元和工本费20元等合计64682元后,办理划拨土地转出让的审批手续。地产科落实。
十七、谢灵国、潘金娣、谢华婷、谢俊等4户划拨土地转蒋红辉、唐丽群
同意缴纳土地出让金5962元、出让契税238元、转让契税596元、交易服务费160元、土地权属调查费13元和工本费20元等合计6989元后,办理22㎡划拨土地出让转让审批手续。地产科落实。
十八、曾广清划拨土地转让唐萍艳、唐云2户
因冷水滩市轻纺局南方商行撤销后,直接将土地变更到曾广清名下,存在擅自处置国有资产的问题,交由清查组进行调查后,再上会研究。清查组落实。
十九、关于石湘泉、文备战划拨用地转出让用地审批
因无地籍档案资料,交由清查组进行调查后,再上会研究。清查组落实。
二十、关于吕明刚划拨土地转蒋兴出让转让审批发证问题
应缴纳出让金107400元、出让契税4296元、转让契税10740元、交易服务费5000元、土地权属调查费36元和工本费40元等合计127512元后,办理了划拨土地出让审批和转让登记发证手续。地产科落实。
二十一、关于原冷水滩区宏盛陶瓷厂用地出让方案
该宗地位于冷水滩区仁湾镇横冲村桐木塘,土地面积10.8亩(7200.9㎡),用途为城镇混合住宅,使用年限为50年,土地已入库,属于企业改制用地。
会议决定,地产科和交易中心到该陶瓷厂开一次职工座谈会,了解职工的意见;对该宗土地上的矛盾纠纷由冷水滩区政府负责处理到位,并写出书面承诺后,再将出让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地产科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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