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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2日行政审批事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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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1-12

  1 月 1 1 日,我局对以下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集体会审,拟予审批通过。现予公示,时间为 2008 年1 月 1 4 日至 1 月 1 6 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投诉举报电话: 8327690 )。

一、关于冷水滩城区派出所建设用地问题

  会议决定,如果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我局提出意见,按 12 万元 / 亩划拨成本价供地;如果市政府领导批示免交划拨成本,按领导的批示办理用地手续。

二、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请求解决出让金发票和办证问题

  会议决定,请小新主任牵头,组织相关科室提出意见,向市政府作好汇报,请其组织召开协调会,解决好该行 600 万元出让金发票问题,争取在春节前解决。解决好发票问题后,清查组、地产科、地籍科立即办理土地出让和登记手续。 2.898 亩土地收回问题,法规科、清查组要抓紧落实。

三、关于冷水滩区几个重点项目情况报告

  会议决定,湖南重庆啤酒国人有限公司年产 10 万公升项目用地问题由全洪平在春节前批回土地;湖南地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总司 APG- 生产线项目土地抵押问题由唐纯负责按法律政策办理好抵押手续;湖南湘龙铜业有限公司年产 10 万吨废铜加工项目用地问题由全洪平在春节前批回土地; 2.5 万 KVA 电炉硅锰合金生产线项目生地问题由刘磊负责在春节前做好征地拆迁工作。

四、关于翠竹宾馆土地挂牌问题

  会议决定,储备中心先给规划部门发函,请其出具规划要点;贺永贵负责查清该宗地上房屋拆迁情况,地产科做好挂牌出让的各项准备工作,上报市政府批准后挂牌出让。 市园林绿化办与冷水滩区政府在出让金分成上没有取得一致意见前,挂牌出让后的出让金不能划转。

五、关于谢阳秀申请更换土地问题

  会议决定,由丁琳红、李军辉负责调查该宗地情况,拿出处理意见,提交下次局会审会研究 。

六、关于蒋丽云等 66 人出让土地分割登记问题

  会议决定,根据规划部门的复函意见,暂不办理土地分割登记手续。地产科告知用户。

七、关于俞树民土地问题

  会议决定,同意按实测房屋占地面积 136.68 平方米 予以确权认可,按程序办理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划拨土地手续;对 73.33 平方米 违法用地,先移交市土地监察支队进行查处,待处罚到位和补办好建设用地规划审批手续后,再按住宅土地评估价的 100% 补交土地出让金,交纳有关规费,补办土地出让审批及发证手续。

八、关于金鹰果酒批发基地土地评估及转让审批问题

  会议决定,根据市政府领导批示及前两次会审会意见,按土地转让时原状和现行时点重新评估,请文波总工程师牵头,组织地籍科杨青松、用地科吴东红、法规科匡兴旺、地产科唐纯、岚角山所周涛、交易所徐枫研究,审定评估价格。确定评估价格后,按前两次会议纪要意见办理有关手续,不再上会研究。

九、关于张国春划拨土地转出土地问题

  会议决定,重新进行土地评估,地产科严格把关,财务科核收有关税费后,同意办理 48 平方米 划拨土地转出让审批发证手续,不再上会研究。

十、关于焦振山土地使用权更名问题

  会议决定,财务科核收税费后,同意办理 23.89 平方米 土地更名登记手续。

十一、关于刘东云土地登记发证问题

  会议决定,财务科核收税费后,同意为刘东云办理 61.99 平方米 出让土地登记发证手续。

十二、关于中国工商银行土地转 张艳 君、刘将、曾筝、胡明艳问题

  会议决定,财务科核收契税和其他规费后,同意办理土地转让审批登记手续,并将国药楼的土地面积核减 14.098 平方米 。

十三、关于宁远县舜陵镇蔡家村安置用地审批问题

  会议决定,同意项目用地 1.8793 公顷 ,呈报市政府审批。

十四、关于东安宏兴锌业有限责任公司用地审批问题

  会议决定,同意项目用地 1.9154 公顷 ,呈报市政府审批。

十五、关于市九龙缘食品有限公司用地审批问题

  会议决定,同意项目用地 1.6578 公顷 ,其中农用地 1.129 公顷 , 呈报市政府审批。

十六、关于东安县东方炉料有限责任公司用地审批问题

  会议决定,同意项目用地 1.5573 公顷 ,其中农用地 0.2183 公顷 , 呈报市政府审批。

十七、关于刘秋生房改房分摊划拨土地补办出让手续问题

  会议决定,按该地段的住宅用地基准地价 420 元 / 平方米的 5% 补交 481 元土地出让金及出让契税 5 元、交易服务费 1000 元、权属调查费 13 元、工本费 20 元,合计 1519 元后,同意办理 22.9 平方米 分摊划拨土地补办出让审批手续。

十八、关于王永红房改房分摊划拨土地补办出让手续 问题

  会议决定,按该地段的住宅用地基准地价 420 元 / 平方米的 5% 补交土地出让金 481 元及出让契税 5 元、交易服务费 1000 元权属调查费 13 元、工本费 20 元,合计 1519 元后,同意办理 22.9 平方米 分摊划拨土地补办出让审批手续。

十九、关于彭远善房改房划拨土地转蔡先威问题

  会议决定,按基准地价 525 元 / 平方米的 5% 交纳土地出让金为 473 元及出让契税 5 元、转让契税 350 元、转让服务费 1100 元、 权属调查费 26 元 、 工本费 40 元,合计 1994 元后 , 同意办理 16.66 平方米 划拨土地出让、转让手续 。

二十、关于 卿冬玲房改房分摊划拨土地转廖巧云 问题

  会议决定,按该地段的住宅用地基准地价 600 元 / 平方米的 5% 补交 262 元土地出让金及出让契税 3 元、转让契税 210 、交易服务费 1100 元、权属调查费 26 元、工本费 40 元,合计 1641 元后,同意办理 8.73 平方米 划拨土地出让、转让审批手续。

二十一、关于 周康荣房改房划拨土地转聂伍金 问题

  会议决定,按该地段住宅用地基准地价 420 元 / 平方米的 5% 补交土地出让金 256 元及出让契税 3 元、转让契税 205 元、交易服务费 1100 元、权属调查费 26 元、工本费 40 元,合计 1630 元后,同意办理 12.21 平方米 房改房划拨土地出让、转让手续。

二十二、关于 杨翠英房改房划拨土地转秦艳群 问题

  会议决定,按基准地价 420 元 / ㎡的 5% 补交出让金 251 元、出让契税 3 元、转让契税 201 元、权属调查费 26 元、交易服务费 1100 元、工本费 40 元,合计 1621 元后,同意办理 11.95 平方米 分摊划拨土地出让、转让手续。

二十三、关于市粮油贸易公司土地转让问题

  会议决定,同意按备忘录意见办理土地转让手续,准备好下列资料:测绘图件、双方签订的协议、土地评估报告、地籍调查表、政府会议纪要、市中级法院判决书。

二十四、关于 雷发敏划拨土地转李松明、彭俊 问题

  会议决定,按评估宗地价总值 5.6052 万元的 40% 补交土地出让金 2.242 万元、出让契税费 897 元、交易服务费 1100 元、权属调查费 36 元、工本费 40 元,合计 26736 元后,同意按实测面积 120 元平方米办理划拨土地设定登记手续及划拨土地出让、转让手续。

二十五、关于 冷水滩面粉厂划拨土地转永州电业局问题

  会议决定,根据永府阅[2007]59号会议纪要精神,按15万元/亩缴清96.9109万元土地出让金,交清契税7.752万元、交易服务费8238元、权属调查费380元、工本费20元,合计1055267元后, 同意为 永州电业局办理 4307.15 ㎡ 出让审批及土地转让手续 。

二十六、关于 张永辉划拨土地转出让土地 问题

  会议决定,对该宗地进行评估,按评估地价的 40% 补交出让金及税费后,同意办理 76 平方米 划拨土地转出让手续,不再上会研究。

二十七、关于 李爱萍、宋月香出让土地转高新华等 31 户 问题
   会议决定,交纳转让契税 11208 元、转让服务费 3400 元、权属调查费 403 元、工本费 620 元,合计 15631 元后,同意办理 492.96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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