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月 18 日,我局对以下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集体会审,拟予审批通过。现予公示,时间为 1 月 20 日至 1 月 22 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投诉举报电话: 8327690 )。
一、 关于白竹路 4 号地办理用地手续问题 。
按照市检察院来函意见,财务科核实新增加部分土地款应缴纳的契税,并与市财政局衔接,同意作更名手续办理。地籍科、财务科落实。
二、关于永州市昌盛置业有限公司出让土地转唐丽丽、蔡小江等 34 户使用问题。
进一步核实市土地清查领导小组和规划部门对该宗地的意见,如同意该公司使用,则同意缴纳转让契税 12490 元、交易服务费 3700 元、土地权属调查费 442 元和工本费 680 元等合计 17312 元后,办理 579.33 ㎡分摊出让土地的转让手续。地产科落实。
三、关于戴建新出让土地转费华武、张艳春两户使用问题。
会议决定,该宗地交清查小组进一步查清有关用地情况后,再上会研究。清查小组落实。
四、关于雷湘南、邹三益、唐逢信出让土地转石爱玲等 42 户使用问题。
同意缴纳转让契税 20376 元、交易服务费 4200 元、土地权属调查费 546 元和工本费 840 元等合计 25962 元后,办理 715.86 ㎡分摊出让土地的转让手续。地产科落实。
五、关于关于王锡作划拨土地转唐克先问题。
同意缴纳土地出让金 37094 元、出让契税 1484 元、转让契税 3709 元、交易服务费 1600 元、土地权属调查费 46 元和工本费 40 元等合计 43973 元后,办理 200 ㎡ 划拨土地的转让手续。地产科落实。
六、关于李剑岚划拨土地转焦国英出让转让审批登记发证问题。
同意李剑岚参照 2006 年 7 月杨云红等 151 户按 2001 年土地基准地价的 40% 办理出让手续的标准办理土地出让手续,但转让给焦国英的转让手续必须按现在的市场评估价格缴纳转让契税,并要求冷水滩区政府办出具介绍信,且明确杨云红等 151 户中尚未办理出让手续的用地户名单,不再上会。财务科、地产科落实。
七、关于肖六秀划拨土地转刘桢微问题。
同意缴纳土地出让金 7059 元、出让契税 282 元、转让契税 706 元、交易服务费 1200 元、土地权属调查费 13 元和工本费 20 元等合计 9280 元后,办理 25.16 ㎡ 划拨土地的转让手续。地产科落实。
八、关于唐建国、唐建民和唐建平划拨土地继承及补办出让审批手续问题。
同意缴纳土地出让金 25172 元、出让契税 1007 元、交易服务费 1000 元、土地权属调查费 13 元和工本费 20 元等合计 27212 元后,给唐宜仙的三位合法继承人按实际用地面积 98.9 ㎡ 直接补办出让审批手续。地产科落实。
九、关于李兴存划拨土地转罗国英的问题。
到实地进一步核实用地位置,是否占用储备土地,并确认该宗地的评估价格与实际区位价的差距,如符合实际情况,则同意缴纳土地出让金 9480 元、出让契税 379 元、转让契税 948 元、交易服务费 1200 元、土地权属调查费 26 元和工本费 40 元等合计 12073 元后,办理 46 ㎡ 划拨土地的出让转让手续。地产科落实。
十、关于曾启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审批、登记的问题。
到实地进一步核实用地位置,是否占用储备土地,并确认该宗地的评估价格与实际区位价的差距,如符合实际情况,则同意缴纳土地出让金 14200 元、出让契税 568 元、交易服务费 1000 元、土地权属调查费 13 元和工本费 20 元等合计 15801 元后,办理 68.9 ㎡ 划拨土地的出让手续。地产科落实。
十一、关于文和平房改房划拨土地转出让问题。
同意缴纳土地出让金 280 元、出让契税 3 元、交易服务费 1000 元、土地权属调查费 13 元和工本费 20 元等合计 1316 元后,办理 13.31 ㎡ 划拨土地的出让手续。地产科落实。
十二、关于唐艮莲房改房分摊划拨土地转唐爱清 唐文龙问题。
同意缴纳土地出让金 352 元、出让契税 4 元、转让契税 281 元、交易服务费 1100 元、土地权属调查费 26 元和工本费 40 元等合计 1803 元后,办理 11.72 ㎡ 划拨土地的出让转让手续。地产科落实。
十三、关于欧阳锋房改房划拨土地转唐建荣问题。
同意缴纳土地出让金 688 元、出让契税 7 元、转让契税 550 元、交易服务费 1100 元、土地权属调查费 26 元和工本费 40 元等合计 2411 元后,办理 26.2 ㎡ 划拨土地的出让转让手续。地产科落实。
十四、关于莫艳玲出让土地转熊小纯等 5 户使用问题。
同意缴纳转让契税 1683 元、交易服务费 500 元、土地权属调查费 65 元和工本费 100 元等合计 2348 元后,办理 80 ㎡ 分摊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地产科落实。
十五、关于刘满凤出让用地转杨建斌、曾佳迎问题。
同意缴纳转让契税 902 元、交易服务费 100 元、土地权属调查费 13 元和工本费 20 元等合计 1035 元后,办理 33.05 ㎡ 分摊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地产科落实。
十六、关于杨小群、唐小玉出让土地转陈素华、曾文芳问题。
同意缴纳转让契税 510 元、交易服务费 100 元、土地权属调查费 13 元和工本费 20 元等合计 643 元后,办理 18.72 ㎡ 分摊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地产科落实。
十七、关于宋友军出让用地转唐良卫问题 。
同意缴纳转让契税 480 元、交易服务费 100 元、土地权属调查费 13 元和工本费 20 元等合计 613 元后,办理 19.54 ㎡ 分摊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地产科落实。
十八、关于尹京平出让土地转让给李小华的手续问题问题。
同意缴纳转让契税 455 元、交易服务费 100 元、土地权属调查费 13 元和工本费 20 元等合计 588 元后,办理 17.91 ㎡ 分摊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地产科落实。
十九、许国英出让土地转唐四海问题。
会议决定,因该宗地总土地出让金 732900 元只有 400000 元票据,交清查小组清查后,再上会研究。清查小组落实。
二十、柏长春出让土地转唐勇辉使用。
同意缴纳转让契税 436 元、交易服务费 100 元、土地权属调查费 13 元和工本费 20 元等合计 569 元后,办理 15.49 ㎡ 分摊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地产科落实。
二十一、张彩出让土地转雷金花使用。
同意缴纳转让契税 452 元、交易服务费 100 元、土地权属调查费 13 元和工本费 20 元等合计 585 元后,办理 16.09 ㎡ 分摊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地产科落实。
二十二、关于湖南省冷水滩电缆有限公司土地用途调整的问题。
鉴于该宗地正由市国土执法监察支队查处,暂缓办理。
二十三、关于潇湘市政公司及兆泰公司以政府工程欠款作抵押核发土地使用证、办理抵押贷款的问题。
同意上报市政府审批,地产科落实。
二十四、张龙云出让土地转王惠芳、蒋才飞的问题。
因该宗地尚未投入,不具备转让条件,退档。地产科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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