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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7日行政审批事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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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3-7

  3 月 7 日,我局对以下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集体会审,拟予审批许可。现予公示,时间为 3 月 8 日— 10 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投诉举报电话: 8327690 )。

一、关于陈金生出让土地转陶国清问题

  同意缴纳转让契税 666 元、交易服务费 100 元、土地权属调查费 13 元和工本费 20 元等共计 799 元后,为陈金生办理 58.09 ㎡ 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地产科落实。

二、关于凤凰园创发广场有限公司出让土地转杨波、李双金、蒋临湘 3 户使用问题。

  同意缴纳转让契税 865 元、交易服务费 400 元、土地权属调查费 39 元和工本费 60 元等共计 1264 元后,为凤凰园创发广场有限公司办理 33.51 ㎡ 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地产科落实。

三、关于王莉红出让土地转朱曾云问题

  同意缴纳转让契税 400 元、交易服务费 100 元、土地权属调查费 13 元和工本费 20 元等共计 533 元后,为王莉云办理 14.38 ㎡ 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地产科落实。

四、关于李爱萍、宋月香出让土地转邓班荣等 4 户使用问题

  同意缴纳转让契税 1612 元、交易服务费 400 元、土地权属调查费 52 元和工本费 80 元等共计 2144 元后,为李爱萍、宋月香办理 74.04 ㎡ 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地产科落实。

五、关于孙淑衡出让土地转邓有秀、刘继寿两户问题

  转让契税、权属调查费和工本费已在 2008 年 2 月 2 日缴清,同意缴纳交易服务费 400 元后,为 孙淑衡 办理 15.27 ㎡ 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地产科落实。

六、关于永州市冷水滩宏达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出让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问题

  同意缴纳交易服务费 2310 元、土地权属调查费 590 元和工本费 20 元后,为永州市冷水滩宏达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办理 14053.34 ㎡ 出让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手续。地产科落实。

七、关于魏正元两宗出让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问题

  同意缴纳交易服务费 1000 元和工本费 40 元合计 1040 元后,为魏正元办理 236 ㎡ 出让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手续。地产科落实。

八、关于徐晓英出让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问题

  同意缴纳交易服务费 500 元和工本费 20 元合计 520 元后,为徐晓英办理 210 ㎡ 出让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手续。地产科落实。

九、关于伍朝生划拨土地转贝贤忠问题

  会议决定, 同意伍朝生缴纳土地出让金 21680 元、出让契税 867 元、转让契税 2168 元、交易服务费 2000 元、土地权属调查费 26 元和工本费 40 元等合计 26781 元后,为其办理 82.2 ㎡ 划拨土地转出让土地审批及土地转让过户手续。地产科落实。

十、关于陈永红、周军、陈艳出让土地转黄国庆、唐军芳问题

  会议决定,地产科到实地查看后,如土地上建设投入已达到法定条件,则同意缴纳转让契税 4864 元、交易服务费 182 元、土地权属调查费 18 元和工本费 20 元等共计 5084 元后,为 陈永红、周军、陈艳 办理 135 ㎡ 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否则,暂退档。地产科落实。

十一、关于阳映团出让土地审批登记问题

  会议决定, 同意 阳映团 缴纳土地出让金 581 元、出让契税 23 元、土地权属调查费 13 元和工本费 20 元等合计 637 元后,为其办理 58.1 ㎡ 划拨土地转出让土地审批及登记发证手续。地产科、地籍科落实。

十二、关于吕雪萍出让土地审批登记问题

  会议决定, 同意 吕雪萍 补交土地出让金 1080 元、土地权属调查费 18 元和工本费 20 元等合计 1156 元后,为其办理 108 ㎡ 划拨土地转出让审批及登记发证手续。 地产科、地籍科落实。

十三、关于煌佳房地产公司公司请求减免城市配套费、土地交易服务费、契税问题

  会议决定, 考虑到该公司在我市投资额较大,该项目的实施将对我市经济发展产生一定影响,建议按法定标准即成交地价的 2 %的 50 %收取土地交易服务费,报市政府审批。 地产科落实。

十四、关于虎岩公园管理所许艳香、许艳玲两户职工集资房土地登记发证问题

  会议决定,核实该管理所工资发放表中是否有许艳香、许艳玲,如有,则同意缴纳工本费 40 元后为其办理登记手续,否则,退档。地籍科落实。

十五、关于张宝玉土地继承登记、出让审批发证问题

  会议决定, 同意张宝玉缴纳土地出让金 75640 元、出让契税 3026 元、交易服务费 1000 元、收益金 6612 元、土地权属调查费 13 元和工本费 20 元等合计 86311 元后,为其办理 78.75 ㎡ 划拨土地继承登记发证及土地出让审批手续。地产科、地籍科落实。

十六、关于王开洪、宋姿谕划拨土地分割登记的问题

  会议决定,同意 交纳土地权属调查费 31 元和工本费 40 元等共计 71 元后,为王开洪、宋姿谕办理 144.3 ㎡划拨 土地分割登记发证手续。 地籍科 落实。

十七、关于潘尚云划拨使用权变更登记问题

  会议决定,同意缴纳工本费 20 元后,为潘尚云办理 110.5 划拨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地籍科 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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