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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15日行政审批事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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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5-15

  5 月 15 日下午,我局对以下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集体会审,拟予审批许可。现予公示,时间为 5 月 16 日— 18 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投诉举报电话: 8327690 )。

一、关于王开政出让土地转唐州问题。

  会议决定,同意缴纳转让契税 188 元,交易服务费 100 元,土地权属调查费 13 元和工本费 20 元等共计 321 元,为其办理 8.526 ㎡ 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地产科落实。

二、关于张友辉、唐正国、熊双阳出让土地转刘艳芳使用问题。

  会议决定,同意缴纳转让契税 29608 元、服务费 1110 元、土地权属调查费 18 元和工本费 20 元等共计 30756 元后,为其办理 121.45 ㎡ 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地产科落实。

三、关于周洁琴房改房出让土地转严春生问题。

  会议决定,同意缴纳转让契税 431 元、服务费 100 元、土地权属调查费 13 元和工本费 20 元等共计 564 元后,为其办理 23.92 ㎡ 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地产科落实。

四、曹华出让土地转周光升使用。

  会议决定,重新评估后,评估价格由地产科把关,不再上会。地产科、财务科落实。

五、关于李平涛房改房转周永红的问题。

  会议决定,同意缴纳土地出让金 362 元、出让契税 4 元、转让契税 290 元、土地权属调查费 26 元和工本费 40 元等共计 1822 元后,为其办理 16.11 ㎡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地产科落实。

六、关于胡道生房改房划拨土地转曾花秀问题。

  会议决定,同意缴纳土地出让金 460 元、出让契税 5 元、转让契税 368 元、交易服务费 1100 元、土地权属调查费 26 元和工本费 40 元等共计 1999 元后,为其办理 20.45 ㎡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地产科落实。

七、邱益松房改房划拨土地转叶石山。

  会议决定,同意缴纳土地出让金 327 元、出让契税 3 元、转让契税 262 元、交易服务费 1100 元、土地权属调查费 26 元和工本费 40 元等共计 1758 元后,为其办理 15.58 ㎡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地产科落实。

八、卿美玉房改房划拨土地转黄东京。

  会议决定,同意缴纳土地出让金 155 元、出让契税 2 元、转让契税 124 元、交易服务费 1100 元、土地权属调查费 26 元和工本费 40 元等共计 1447 元后,为其办理 7.38 ㎡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地产科落实。

九、关于黄艳房改房转冯小青问题。

  会议决定,同意缴纳土地出让金 299 元、出让契税 3 元、转让契税 240 元、交易服务费 1100 元、土地权属调查费 26 元和工本费 40 元等共计 1708 元后,为其办理 13.31 ㎡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地产科落实。

十、关于苏满妹出让土地设定抵押登记的问题。

  会议决定,同意交纳交易服务费 500 元和工本费 20 元等合计 520 元后,为其办理 115.58 ㎡ 出让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手续。地产科落实。

十一、宾宝东划拨土地转出让审批。

  会议决定,同意缴纳土地出让金 16742 元、出让契税 670 元、土地权属调查费 13 元和工本费 20 元等共计 17445 元后,为其办理 80 ㎡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出让手续。地产科落实。

十二、关于湖南炳诚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市重点建设工程项目融资有关证件免缴城市建设配套费和土地出让金的问题。

  会议决定,进一步调查情况,拿出初步处理意见;调查清楚后,与国资委衔接,进行协调。地产科落实。

十三、关于冷水滩区石牌楼粮站下河线仓库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问题。

  会议决定,起始价为 576.3 万元( 30.03 万元 / 亩),设定保留底价,预付款为 576.3 万元(含缴纳履约保证金 110 万元),其他条件按地产科上会的方案。地产科落实,报市政府审批。

十四、关于湖南省永州市新华书店土地面积分割及换证变更登记问题。

  会议决定,同意缴纳有关办证费用后,为其办理该五宗土地面积分割及换证变更登记手续。地籍科落实。

十五、关于市盐业公司仓库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问题。

  会议决定,起始价为 681.82 万元( 236.74 万元 / 亩),预付款为 681.82 万元(含履约保证金 120 万元),其他条件按地产科上会的方案。地产科落实,报市政府批准。

十六、钱明波划拨土地办理出让审批问题。

  会议决定,核实土地置换的依据,找出同类的案例,参照办理,不再上会。地产科落实。

十七、关于李春华划拨土地办理出让审批问题。

  会议决定,核实土地置换的依据,找出同类的案例,参照办理,不再上会。地产科落实。

十八、关于吴建先出让土地设定抵押问题。

  会议决定,同意交纳交易服务费 2000 元和工本费 80 元等合计 2080 元后,为其办理土地证号为永(冷)国用( 2007 )字第 919-1 、 2 、 3 、 4 号的四宗地的出让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手续。地产科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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