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30 日上午,我局对以下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集体会审,拟予审批许可。现予公示,时间为 5 月 31 日— 6 月 2 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投诉举报电话: 8327690 )。
一、关于欧阳波出让土地转宋青春问题。
会议决定,同意缴纳契税 895 元、交易服务费 300 元、土地权属调查费 13 元和工本费 20 元等合计 1228 元后,为其办理 38.25 ㎡ 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地产科落实。
二、关于冷水滩海天物业有限公司出让土地转龙永贵等 13 户问题。
会议决定,同意缴纳交易契税 30840 元、 交易服务费 2180 元、 土地权属调查费 179 元和工本费 260 元等合计 33459 元后,为其办理 450.56 ㎡出让土地转让手续。地产科落实。
三、关于李永妮出让土地转周秋华问题。
会议决定,同意缴纳交易契税 308 元、交易服务费 100 元、土地权属调查费 13 元和工本费 20 元等合计 441 元后,为其办理 14.65 ㎡出让土地转让手续。地产科落实。
四、关于唐军华出让土地转潘春娥问题。
会议决定,同意缴纳交易契税 412 元、交易服务费 100 元、土地权属调查费 13 元和工本费 20 元等合计 545 元后,为其办理 19.55 ㎡ 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地产科落实。
五、关于永州市和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设定抵押贷款问题。
会议决定,同意缴纳交易服务费 725 元、土地权属调查费 110 元和工本费 20 元等合计 855 元后,为其办理 2126.89 ㎡出让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手续。地产科落实。
六、关于吴惠良出让土地转唐太平、李秀清、唐建军、文静、唐述德、张海斌 6 户问题 。
会议决定,同意缴纳交易契税 2136 元、交易服务费 600 元、土地权属调查费 78 元和工本费 120 元等合计 2934 元后,为其办理 97.7 ㎡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地产科落实。
七、关于王美清、周普林、康华平、刘晓容、张丽华五户出让土地转曹建清、廖爱民、颜学华、李侣保四人问题。
会议决定,同意缴纳交易契税 3916 元、交易服务费 1000 元、土地权属调查费 13 元和工本费 20 元等合计 4949 元后,为其办理 38.57 ㎡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地产科落实。
八、关于邓目辉出让土地转唐想军、石长玉、唐斌问题。
会议决定,同意缴纳交易契税 972 元、交易服务费 300 元、土地权属调查费 13 元和工本费 20 元等合计 1305 元后,为其办理 34.2 ㎡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地产科落实。
九、关于何红喜出让土地转伍爱家使用问题。
会议决定,同意缴纳交易契税 440 元、交易服务费 100 元、土地权属调查费 13 元和工本费 20 元等合计 573 元后,为其办理 20.5 ㎡ 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地产科落实。
十、关于黄志军出让土地转成鸣艳问题。
会议决定,同意缴纳交易契税 515 元、交易服务费 100 元、土地权属调查费 13 元和工本费 20 元等合计 648 元后,为其办理 17.8 ㎡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地产科落实。
十一、关于唐玉金出让土地转给王海燕、张保斌、唐小青、罗吉元使用问题。
会议决定,同意缴纳交易契税 1782 元、交易服务费 400 元、土地权属调查费 52 元和工本费 80 元等合计 2314 元后,为其办理 66.4 ㎡ 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地产科落实。
十二、关于永州万隆房地产开发公司出让土地转何小玲使用问题。
会议决定,同意缴纳交易契税 18800 元、交易服务费 2200 元、土地权属调查费 13 元和工本费 20 元等合计 21033 元后,为其办理 66.22 ㎡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地产科落实。
十三、关于史冬冬出让土地转李玉姣使用问题。
会议决定,同意缴纳交易契税 396 元、交易服务费 100 元、土地权属调查费 13 元和工本费 20 元等合计 529 元后,为其办理 13.95 ㎡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地产科落实。
十四、关于杨宇涛用地设定抵押贷款问题。
会议决定,同意缴纳交易服务费 500 元、工本费 20 元等合计 520 元后,为其办理 52.36 ㎡ 出让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手续。地产科落实。
十五、关于湖南零陵轻工机械制造公司划拨土地永州市国信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问题。
会议决定,直接作变更登记手续办理,与永州市国信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就以后土地处置问题签订协议,明确以后在处置该宗地时必须经我局同意,所得土地收益应全部进财政,以后此类问题照此办理。地产科、地籍科落实。
十六、关于黄亮房改房转陈闯祖的问题。
会议决定,同意缴纳土地出让金 497 元、出让契税 5 元、交易契税 398 元、交易服务费 1100 元、土地权属调查费 26 元和工本费 40 元等合计 2066 元后,为其办理 22.1 ㎡划拨土地出让转让手续。地产科落实。
十七、蒋厚西划拨土地转沈昌建办理出让转让手续问题。
会议认为,同意交纳土地出让金 40023 元、出让契税 1601 元、转让契税 4002 元、交易服务费 1700 元、权属调查费 36 元、工本费 40 元和土地收益金 950 元等合计 48352 元后。为其办理 125.03 ㎡ 划拨土地出让转让手续。地产科落实。
十八、关于蒋之恒划拨土地转蒋经仟问题。
会议决定,同意交纳土地出让金 562560 元、出让契税 22502 元、转让契税 56256 元、交易服务费 6048 元、权属调查费 86 元、工本费 40 元和土地收益金 9801 元等合计 657293 元后。为其办理 466.92 ㎡ 划拨土地出让转让手续。地产科落实。
十九、关于郭柏祥房改房划拨土地转郭海南、郭妍问题。
会议决定,同意交纳土地出让金 980 元、出让契税 7 元、转让契税 544 元、交易服务费 1100 元、权属调查费 26 元、工本费 40 元等合计 2397 元后。为其办理 32.36 ㎡ 划拨土地出让转让手续。地产科落实。
二十、关于唐升国划拨土地转出让问题。
会议决定,同意交纳土地出让金 47600 元、出让契税 1904 元、交易服务费 1000 元、权属调查费 28 元、工本费 20 元等合计 50552 元后。为其办理 223.1 ㎡ 划拨土地出让手续。地产科落实。
二十一、关于永州市糖果饮料厂划拨土地转让问题。
会议决定,因此宗地已拍卖,所剩土地不能单独挂牌,可以比照拍卖时的价格协议出让,报市政府、市纪委审批。地产科、财务科落实。
二十二、关于湖南国际房地产开发公司凤凰园分公司出让土地转唐东明使用问题。
会议决定,转市土地清查小组调查处理。暂退档。清查小组落实。
二十三、关于永州市第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芝山区内河街 77 号和冷水滩区沿江东路 31 号土地划拨转出让减免土地出让金问题。
会议决定,待信访调查清楚后,按企业改制程序走。地产科落实。
二十四、关于调低冷水滩宏盛建筑陶瓷厂出让土地价格的问题。
会议决定,同意在原有挂牌价格 275.62 万元的基础上下调 5% 。报市政府批准,地产科落实。
二十五、关于减免因规划调整容积率补交的土地出让金问题。
会议决定,由有关业务科室拿出具体意见后,再上会讨论。地产科落实。
二十六、零陵北路珊瑚东路 A09 号地出让方案。
会议决定,同意按 31.57 万元每亩挂牌,起拍价为 1067.62 万元,预付款 1067.62 万元(含履约金 200 万元),设置保留底价。地产科落实。
二十七、关于孙敏、孙甜甜出让土地转让给邓三妹、邹梅香问题。
会议决定,同意缴纳交易契税 2865 元、交易服务费 800 元、土地权属调查费 18 元和工本费 20 元等合计 3698 元后,为其办理 123.3 ㎡ 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地产科落实。
二十八、关于蒋亚丽房改房分摊划拨土地转张瑞屏问题。
会议决定,同意交纳土地出让金 244 元、出让契税 2 元、转让契税 195 元、交易服务费 1100 元、权属调查费 26 元、工本费 40 元等合计 1607 元后。为其办理 8.145 ㎡ 划拨土地出让转让手续。地产科落实。
二十九、关于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转让商住楼建设用地的问题。
会议决定,因牵涉到行政部门的国有资产处置,待市财政局出具意见后,按其意见具体办理。地产科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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